近日,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家属走进了交城县检察院,将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暖人心、扶危济困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表达了对交城县检察院的感激之情。
被救助未成年人安某某今年7岁,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生活,2018年7月,在全麻下进行胰腺炎胆囊手术,术后检查出智力低下、孤独症,被鉴定为智力残疾四级。虽然签订了抚养费协议书,但是安某某的父亲不慎从房顶跌落,头部受到重创未能按约定支付抚养费,造成安某某一直无法按时复检。交城县检察院未检办案组了解到案情后,迅速对该起未成年人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经调查发现,安某某继父为贫困户,家中的经济主要靠其打零工维持,生活较为困窘。
交城县检察院将该线索移送第二检察部,经过调查核实和综合研判,安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交城县检察院为其申请了2.5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及时发放,解决其燃眉之急。
本报记者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