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惠民利企不止步 倾情倾力暖民心

——我省推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纪略

  “一手拿钥匙,一手拿房本”是无数购房者所期望的,也是购房者能感受到的幸福感。为了群众的这份安心和幸福,我省自然资源厅付出了步履扎实的努力。
  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围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探索推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通过建立健全“清零行动”长效机制,让用地企业在拿地的同时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让购房者在领取新房钥匙的同时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用权、住权与产权同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有效保障了企业和群众的财产权益。
  截至2023年1月18日,我省已有41个县(市、区)开展了“房证同交”改革,涉及16476套房屋;67个县(市、区)开展了“地证同交”工作,涉及515个用地项目。全省2022年度各设区市至少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实现“房证同交”,发出“地证同交”首证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从“0”到“1”

  时间回到2019年年初。省自然资源厅确定朔州市为全省先行开展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改革试点。接到任务后,朔州市委市政府依托“智慧不动产”平台,率先开创新建商品房从预售到拿证全程“零见面、零申请、零要件、零跑腿”模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年11月,朔州新建商品房“房证同交”首证颁发,标志着全省“房证同交”改革实现了从“0”到“1”的突破,成为全国首批推动“房证同交”改革的省份之一。
  在实现“0”的突破后,山西很快将这项改革推向全省。2022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以“一号文件”印发《关于全面推广“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意见》,全面启动全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
  我省要求各地准确把握“房证同交”“地证同交”实施范围,并明确“房证同交”适用于房屋交付时已经完成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验收,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全省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均可申请“房证同交”。“地证同交”适用于土地交付时已完成权籍调查,缴清相关税费,符合不动产登记条件的供地项目,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应全面推行。用地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在土地交付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向用地单位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2022年1月27日,省自然资源厅和太原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万科)签订“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服务模式合作备忘录,明确从即日起,太原万科在省内新获取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力争全面实施“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开启我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新篇章。

释放改革红利

  “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全面铺开,三晋大地的探索百花齐放。
  晋城市以“地证同交”改革为契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惠及农村集体,助力乡村振兴。截至目前,晋城市所属县(市、区)均已发出“房证同交”“地证同交”首证。
  运城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目前,运城市所属县(市、区)均已发出“地证同交”首证,多数已发出“房证同交”首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基本步入常态化。
  长治市将“标准地”改革和“地证同交”改革同步推进,通过内部联动、信息共享、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方式,向企业交付土地的同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双同步”“零时差”。
  太原市抢抓改革机遇,聚焦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专注保民生、保产业运转,以省自然资源厅与太原万科签署备忘录为契机,主动对接太原万科,积极探索“政企共建、协调联动”改革服务模式,推动万科中央公园项目,打造样板工程,形成良好市场导向和改革氛围,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吕梁市以东方茗珠小区和东城壹号南苑项目作为“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试点,探索不动产登记新模式。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的第一步目标已经圆满完成,为改革常态化、长效化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巩固了“清零行动”成果,标志着全省不动产登记步入新阶段、新征程。
  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继续推进“房证同交”“地证同交”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倍增和惠民便民持续发力,倾情倾力帮扶企业,用心用情服务群众,为全省经济复苏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本报记者关振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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