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我省3家法院8名法官获最高法院表彰

  本报讯(记者刘甜)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授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等84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陶钧等96名同志、追授张琛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罗兰等200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山西3家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3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5名个人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其中,全国优秀法院为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沁源县人民法院、阳城县人民法院;全国优秀法官为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郭晓琴、介休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学武、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陈国鹏;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为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杜渊文、怀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王秀华、稷山县人民法院西社人民法庭庭长宁爱玲、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连林梅、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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