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汾阳法院让裁判文书“立等可取”

  本报讯(通讯员黄淼)“法官,我是货车司机,常年在外地跑运输,也没有固定的收件地址,案件结果可以给我电子送达吗?”1月31日,汾阳市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合同类案件庭审结束后,当事人迫不及待地询问。据悉,近日汾阳法院已正式启用电子签章系统,法官将制作好的文书进行电子签章后即可电子送达给当事人。
  电子签章依托法院内部办公网络,通过软件的整合、嵌入、衔接等技术,形成公文网上流转、签批、用印一体化。审执部门依法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决定书等各类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行政综合部门制定的通知、规定、报告等各类文件均可通过电子签章审批生效。
  电子签章系统的应用加速了办公线上化、数字化进程,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文书印发和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推进司法公开。在提高法院工作效率的同时,打通了为民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免去了当事人不必要的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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