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依法能动履职 增进民生福祉

朔州市检察院17条举措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兰锋 通讯员李华忠)日前,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制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推进“两个转型”,加快建设现代化的“塞上绿都”提出17条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自觉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为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增进民生福祉、护航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实施意见》要求,切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用足用好认罪认罚制度,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第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实好领导包联企业制度,依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着力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构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助力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持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有效维护生产和生活安全,增进民生福祉。落实最高检关于促进科技生产力发展13条检察政策,能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深入实践“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数字检察路径,以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着力护航创新发展。
  该院表示,将加强调查研究,按照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把《实施意见》落实落细,深化创新,勇于探索更具针对性、更高水平的检察履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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