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为困难妇女撑起一片“晴天”

泽州县检察院为高龄老人雪中送炭

  本报讯(记者魏巍)近日,泽州县检察院检察官和妇联工作人员再次前往郭某某家中,这名82岁的老人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哽咽地说道:“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官,在我最困难无助的时候送来救助金,这真是雪中送炭。”
  郭某某国家司法救助一案是由泽州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检察官向院领导汇报后,迅速到村入户开展实地走访调查。据了解,郭某某之子殷某某在苏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苏某某赔偿郭某某等经济损失共计79余万元。但在执行过程中,苏某某尚在监狱服刑,无赔偿能力。郭某某已82岁高龄,疾病缠身,再加上唯一的儿子去世,身心受到重创,生活一度陷入困境。为帮助其解决暂时的生活、医疗方面的困难,泽州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联系妇联进行联合救助,同时两家加快救助金和补助金的审批进度,最终将救助金13661元和妇联500元补助金在一月之内发放至郭某某手中。
  案结情未了,在春节前夕,泽州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对被救助人家庭开展了回访,为老人带去日常生活用品和节日祝福,鼓励老人积极面对困难,重拾生活信心,迎接美好生活。
  2022年以来,泽州县检察院以最高检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这一目标,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尽责,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国家对妇女权益保护大局,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在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上维护了妇女权益。截至目前,泽州县检察院累计救助困难妇女群体12件12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6件6人,发放救助金共计20万余元,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讲好救助帮扶困难妇女群体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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