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人民法院

定襄法院将立案窗口“搬”到敬老院

  本报讯(通讯员刘洁)“霍奶奶,这些是您的案件受理材料,您这个案件立案了。”2月7日,定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将立案窗口“搬”到了敬老院内。
  原告霍某年老体弱,现入住于定襄县一处敬老院。2月3日,霍某以其次子李某未尽赡养义务为由,委派其余四子向定襄法院递交起诉状。在通过其四子取得霍某同意后,案件指派给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其次子以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其他纠纷为由拒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法继续。
  考虑到霍某行动不便,立案庭负责立案的3名工作人员当即带着受理阶段的相关材料前往霍某所在的敬老院,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及时保障老人的诉权。
  定襄法院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对于无法诉前解决的纠纷及时立案。尤其是对特殊群体,争取为他们提供更细致、更务实的服务,把司法的温度传递给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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