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骗取医保基金的诈骗案,涉案当事人受伤又受刑,代价惨重。
被告人杨某本是阳城县某村的一名村民,平时在村委管理的物业上班。2018年4月的一天,根据村委领导安排,杨某与同事即本案第二被告人畅某一起到村委小区五楼阳台做防水处理,施工时因操作不当导致喷灯漏油发生火灾,杨某右手、头面和颈部均被大面积烧伤,本人呈半昏迷状态。畅某在为杨某办理住院手续时,虚构了杨某是在为自家处理房顶漏水时被烧伤的事实,并据此向医院出具了虚假的《晋城市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外伤住院调查表》。被告人杨某清醒后办理出院时,感觉村委已经不再管此事,为了使自己能报销部分住院费用,便继续隐瞒受伤真相,使用个人医保进行了结算,之后第二次住院时继续隐瞒并使用个人医保进行结算,二次结算时共骗取医保报销费用16000余元。
2021年9月,阳城县医保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案存在第三方责任人,遂将该案移送阳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杨某在此期间退还了涉案赃款。经法院审理,杨某、畅某最终均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一审宣判后,该二被告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法官寄语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基金资金池的“跑”“冒”“滴”“漏”将直接影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续发展,更直接关系全体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为此,对于相关资金的安全运行,我们设置了包括刑法打击在内的多重保障手段,所以,医保的钱骗不得,法规的红线踩不得。希望每一个公民都能认真、正确对待、使用我们的医保基金,共同维护我们医保基金的安全。
通讯员石晋波 牛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