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阳城检察院 实现非羁押人员“云监管”

  本报讯(记者郭志平)“鉴于你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县,现为你佩戴电子监管手环,你是否自愿接受?”“我同意,我自愿接受监管。”近日,阳城县检察院首次对一名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擅离居住地且传讯时未及时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佩戴电子手环进行监管。
  该电子手环具有远程定位监控、语音通话、历史轨迹查询、人机分离报警、破坏报警、离线报警等多种功能,办案人员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非羁押诉讼数字监督平台”或“监管App”随时随地掌握佩戴者实时信息,确保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稳妥处理,从而实现对该犯罪嫌疑人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监督。
  2022年11月,阳城县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建立非羁押诉讼数字监督平台实施方案》,创新运用“平台+App+电子手环”监管方式,将“人管”与“云管”相结合,解决了变更强制措施后监管困难问题,既能使犯罪嫌疑人回归日常生活,又能保证其活动实时可控,实现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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