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不思悔改 刑满释放又行窃

  近日,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细致工作,成功侦破一起入室盗窃案件。
  2月7日,该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家中丢失现金3000余元。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通过现场勘验、走访调查、分析研判,分析犯罪嫌疑人为流窜作案,随后围绕现场不断扩大侦查范围,经过三天三夜的持续追踪,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在临汾市公安局及河津市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于2月20日在河津市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师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师某系惯犯,刑满释放后不知悔改,仍多次在吉县、闻喜等地多次作案。目前,师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梁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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