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人民法院

委托司法鉴定不跑冤枉路

晋中中院制定规范指南节约诉讼成本

  本报讯(通讯员张青)为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效率,提高委托鉴定精准度,帮助当事人降低司法鉴定费用,为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技术服务,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借鉴北京、江苏等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践,于近日制定了《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规范指南(试行)》(简称《指南》)。
  该《指南》内容包括: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物证类鉴定、工程造价类、房屋损害类、资产评估类等7个门类共45个常见鉴定事项,规范了各个鉴定事项的含义、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表述、鉴定材料要求、鉴定注意事项等五个方面。
  《指南》的印发将进一步增强移送部门对鉴定申请的关联性审查。在审判实务中,针对专门技术问题,当举证一方当事人陈述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自己主张,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时,审判部门可根据《指南》指引,结合审理需要对司法鉴定申请与诉讼主张进行关联性审查,有利于提升司法鉴定启动把关的精准度,进一步提升委托鉴定审查能力和机构选择精准度、首次委托成功率,有效防止内部程序空耗,避免造成审限拖延。
  由于司法鉴定专业性强,如何向人民法院准确规范地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成为长期困扰诉讼当事人的难点堵点问题。该《指南》将常见的45个鉴定事项如何规范表述予以明确,让来诉群众一目了然,当事人可根据自己的诉求精准提出鉴定申请,避免提出不必要或可行性不足的鉴定申请,从而节约诉讼成本。
  鉴定材料须经法庭质证后方可作为有效的鉴定材料使用。实践中,由于鉴定材料准备不充分导致鉴定程序不能有序高效推进,既影响鉴定期限,增加当事人负担,又影响案件审理时限。该《指南》对各鉴定事项所需材料进行了具体罗列,并对鉴定材料经质证方可移送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真正解决了事关鉴定申请人的切身利益问题。
  目前,该《指南》已发放至晋中全市法院办案部门和员额法官,并将在官方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以供诉讼群众阅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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