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高速公安交警四支队三大队民警在东镇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驾驶舱内座位和卧铺上都坐满了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检查发现,该车核载2人,实载5人,超员3人。据驾驶人康某某讲,自己是从河南焦作到运城东镇装载活鸡,由于活鸡装笼需要人手,所以多拉了几个人帮忙,为了节约交通成本,抱着侥幸心理,5人便一起挤到车上,没想到还是被高速交警查获。 依据相关规定,民警对康某某处以200元罚款,并将超载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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