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要闻

永和县公安局 查处三起野外违规用火案

  本报讯(记者袁慧芳)又到一年春季备耕时期,为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永和县公安局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对森林山区烧荒、烧秸秆、焚烧垃圾等涉火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确保森林防火期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3月7日19时许,桑壁派出所民警巡查时发现,有人在田地中违规用火焚烧秸秆引发火情,民警及时通知村支书、护林员及时到现场合力将火扑灭。经调查,史某于3月7日17时,在自家耕地内将玉米秸秆和荒草聚拢成堆点燃并焚烧,由于火势失控引燃附近山坡的荒草。史某对自己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桑壁派出所依法对史某作出行政处罚。
  3月8日14时,交口派出所接村民报警称:冯苍村一处山上冒浓烟。经调查,发现是村民冯某某焚烧秸秆引起的山火。冯某某对自己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所依法对冯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16时,辖区美家川村一处农田冒烟,疑似有人焚烧秸秆。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将火扑灭。经调查证实,该村村民张某某为图方便,将自家田里的玉米秸秆焚烧处理。张某某对自己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该所依法对张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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