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迎泽区检察院变更羁押措施传递司法温度

  本报讯(记者魏巍)近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将张某某的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
  2022年11月,张某某与同乡梁某某在工地因施工问题发生争执并拉扯,后张某某使用“洋镐”将梁某某打伤。经鉴定,被害人梁某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张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公安机关多次主持调解,但双方因赔偿问题存在分歧,调解未果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今年3月13日,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迎泽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侦查羁押期间,检察机关持续跟踪涉案矛盾化解及侦查进展情况。承办检察官联合公安民警开展调解工作,与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家属进行耐心沟通,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双方进行和解。在各方努力下,当事双方最终放下芥蒂,各自做出让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被害人对张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表示,感谢检察官的教育挽救,自己一定深刻吸取教训,争取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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