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 通讯员秦姣姣 董亚红)“非常感谢你们及时帮我收回欠款,让我的企业能够活下去,以后我会努力把企业经营好。”这是近日发生在乡宁县人民法院内暖心的一幕。
2020年4月30日,吕某经营的山西公司与四川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山西公司承建乡宁公司道路施工工程。合同签订后,山西公司按约施工,工程于2020年7月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但四川公司及乡宁公司多次以公司资金周转、人事变动等借口推脱拒不支付工程款,时间长达两年之久。为了企业生存下去,吕某卖了房卖了车,还负债累累。
2022年11月,吕某经营的山西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期间,乡宁县法院多次与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沟通,了解企业发展现状,促成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民事调解协议书。
今年3月,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是外地公司,执行法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向其耐心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对其经营造成的严重影响。迫于法律威慑,被执行人足额履行案款81.9万元,用时6天,申请执行人收回了欠款,企业也恢复了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