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晋城市首起“刑拘直诉”案件宣判

从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仅用3天

  本报讯(记者郭志平 通讯员董晓飞)近日,陵川县公安局办理的赵某盗窃案在陵川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审理宣判,该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系晋城市首起“刑拘直诉”案件。
  4月1日,西河底派出所接段女士报案称,其经营的水果店被盗现金1245元。接警后,西河底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4月19日,嫌疑人赵某被抓获归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赵某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当日便依法将此案转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因该案犯罪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与法院、检察院进行沟通后,陵川县公安局立即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办案机制,从立案、侦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到移送起诉仅用了1天时间,之后从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仅用了3天时间,创下了陵川县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速度新记录。
  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办案机制,就是按照繁简分流、快速办理、高效结案原则,在严格履行刑事诉讼程序前提下,法院、检察、公安联合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快速键”,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期限,既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又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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