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版:综合

售车广告隐藏陷阱 构成诈骗获刑罚金

  看到广告说能够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汽车,来到销售门店却发现实际花出去的钱越来越多,此时该如何应对?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
  2019年4月,张某某在某网络平台看到一条某品牌汽车的出售广告,正好是他想要的车型,且价格比市场价低。经过电话联系,自称销售人员的徐某甲告诉张某某这是一辆库存车,需要先以市场价进行交易,事后再返还油卡,张某某遂与对方约定好到店里提车。
  到销售门店与徐某甲见面后,张某某交完购车定金,被带至北京一家汽车交易市场提车,张某某支付了7万余元购车款。返回店后,在徐某甲的催促下,张某某并没有详细阅读合同内容,就签订了购车服务合同。随后,张某某又在徐某甲的安排下,去汽车装具店做装饰,被索要2万元服务费,称是合同里约定好的服务费,不交就不能把车提走。
  意识到被骗的张某某在事后报警,广阳区检察院以徐某甲、徐某乙、冯某某等人涉嫌诈骗罪移送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认定诈骗罪名成立,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甲、徐某乙、冯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1万元。

检察官提示

  承办检察官表示,和张某某有类似经历的还有很多人,都是遭遇了购车买卖陷阱,徐某甲等人的诈骗行为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检察官提醒,在购车过程中,莫要轻信他人低价车、库存车、内部渠道等说辞,对于明显大幅度低于市场价格的售车广告,应提高警惕,切勿掉入名为优惠让利、实则暗藏猫腻的陷阱,小心钱车两空。

  周宵鹏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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