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综合

消控室人员持假证上岗

13人被温州消防依法行政拘留

  近年来,消防控制室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问题日益猖獗。针对此乱象,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鹿城区大队强力实施打假行动,已先后对7名涉案人员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13人,有效遏制了假证蔓延势头。
  6月14日,监督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辖区某高层小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何某某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平台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涉嫌使用伪造证件,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查明,何某某购买伪造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后,于2017年4月应聘为某小区消控员,一直到被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何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本刊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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