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北宋名相文彦博的执法事迹(下)

  •   依法定规,纾解民困。天圣九年(1031年),在汾州介休东南二十五里的绵山支脉狐岐山麓,有一个叫洪山泉的泉源,水质清澈,碧波荡漾,常年奔涌不息,灌溉着介休及周边县邑的万亩良田。当地民众常常在引流泉水灌溉农田时发生纷争。文彦博得知此事后,命人重新规划泉水下流的河道,建石孔三眼,将泉流分为东、中、西三条河渠,分别引灌自城以东数村之田九十余顷,并经西北流注于汾河。洪山泉一源三河的分水规矩自此而成并一直延续下来,成为了后世地方官吏处理洪山水案的重要依据。文彦博“始开三河”的功绩,被介休百姓世代传颂至今。
      刚直不阿,雪冤诛奸。景祐四年(1037年),文彦博返京师汴梁,任监察御史,擢殿中侍御史,为御史台下殿院的监察官员。康定元年(1040年),西夏元昊统十万大军攻打北宋延州(今陕西延安)。宋军在三川口(今陕西安塞东)与西夏军队鏖战,西夏军队损失惨重。宋将刘平、石元孙亦被俘,但他们英勇不屈,刘平后绝食而死。都监黄德和为逃避罪责,贿赂朝中权贵、买通败卒,诬指刘平等降敌,并贿赂刘平家奴出具伪证。文彦博受命在河中府(今山西永济蒲州)主审此案。为查明真相,他不辞鞍马劳顿,多次前往延州进行实地调查取证。而这时,黄德和的党羽们利用朝中关系四处活动,阴谋消灭罪证并翻案。以至于文彦博等查明事实真相不久,朝廷就另派一名御史前来替换文彦博重审此案。文彦博对此拒不接纳,他义正辞严地对那名御史说:“朝廷虑狱不就,故遣君。今案具矣,宜亟还,事或弗成,彦博执其咎。”就地正法了临阵脱逃、诬陷忠良的黄德和及诬告其主的王信等人,为刘平等将领洗雪了冤屈,保全了刘平等两百多家眷的性命。朝中正直官员和地方百姓们都拍手叫好。
      “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在中国古代,儒学、礼学与法学向来就是国之根本,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文彦博为一代儒宗,治平之道是终其一生所思考和追求的主题,在施政过程中,他在崇尚礼乐治国的同时注重法度,强调恩威并施、奖惩分明、宽严相济,其很多传世的奏章政论性文章都贯彻了此种精神。同时,由此也可以略见传承三百二十年的宋朝法律体系之一斑。

    据《山西法治史话》
    侯小宝 吕林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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