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丰玉 郭晓曦)“作为外地人,我已经做好了长期奔波的准备,没想到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结案了。”近日,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原告何某对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2020年,原告何某与山西某建设工程公司签订合同,承揽了忻州市忻府区2020年度“煤改电”区域集中供暖项目二标段九原乡街道办事处乔村、东社村、六石村等村的管道接头保温工程。合同签订后,何某如期施工。工程交工验收后,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款项因双方存在异议,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何某就此向忻府区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以及他们的诉求和争议点,并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但在欠款金额方面存在十万余元差异。为了让双方明晰差距由来,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对账并再次进行调解。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法规,引导他们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意愿,并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