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用心办好“小案件” 做好民生“大文章”

安泽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为民“撑腰”

  本报讯(记者魏巍 袁慧芳)“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讨要回应得的工资。”近日,货车驾驶人孙某将一面写着“人民检察为人民、排忧解难似亲人”的锦旗送到安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中,并连声道谢。
  孙某是一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今年1月底,他经“某某优选合作商”招聘,开始从事“某某优选”自提点的派送运输工作。孙某家里正好有一辆集装箱货车,便与负责人刘某口头约定,孙某连人带车上班,送货路线为安泽县城西至古县,月薪1.1万元。因送货点多、线路长,孙某便和儿子一起干,每天早上5时赶到分捡库房,16时前把所有货物送到自提点。2月,孙某父子领取1万余元工资。4月12日22时左右,孙某因有急事向刘某请假,结果第二天刘某就把孙某父子踢出员工群,并开车去孙某家将装货的箱子、筐子拉走,未安排支付工资款。孙某多次向刘某催讨工资无果,无奈之下,便到安泽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安泽县检察院接到申请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审查。通过调查发现,孙某没有与平台签订书面协议,又无工资结算单,用工方拒不提供平台用工信息,由于缺乏基本证据,如果贸然进行诉讼,有败诉的风险。
  面对困难,检察官没有轻言放弃,随即确定了“支持起诉+调解”的办案思路,一方面引导孙某提供有价值线索,固定证据,另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双方调解工作。一开始,刘某情绪激动,直言孙某不按公司规定请假,扰乱正常的排班秩序还有多次被投诉的情况,不仅对“某某优选”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还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检察官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对刘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重点讲解。经过检察官多次沟通协调、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刘某同意支付给孙某合理报酬。7月4日,孙某拿到应得报酬,历时近3个月的欠薪问题终于解决。
  针对多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法律意识不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的现状,安泽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高质效为导向,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强化保护合力,以求极致精神做好司法为民“大文章”,依法为民“撑腰鼓气”,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和检察温情。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3-07-13期

  • 第2023-07-12期

  • 第2023-07-11期

  • 第2023-07-10期

  • 第2023-07-07期

  • 第2023-07-06期

  • 第2023-07-05期

  • 第2023-07-04期

  • 第2023-07-03期

  • 第2023-06-30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