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社矫对象“重生”背后的故事——

心若在 一切从头再来

  “牛所,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终于拿到了,太感谢你们了。”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在定襄县蒋村司法所,向所长牛建锋以及工作人员报喜。从一名罪犯到“重生”,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经历了什么?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为此付出了什么?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他和他们”的社区矫正故事……

从“心”出发 帮扶社矫对象走出“阴霾”

  2020年3月14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二广高速太原至大同方向694km+358m处时,因担心错过匝道入口匆忙变道,与右侧车道同向行驶的张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货车相撞。撞击造成张某车上一双儿女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重伤昏迷,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查明事故真相后,张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在定襄县司法局蒋村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接到矫正通知后,定襄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蒋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交通肇事引发的严重后果,感到痛心。
  入矫之初,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身形消瘦,精神萎靡。定襄县司法局局长冀晋君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他再三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强调一定要精心组织,做好对张某的矫正帮扶工作。同时,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领导和蒋村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也非常重视,为对张某开展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张某及其家人得知,虽然时间过去了半年之久,但对张某及其家庭来说,失去一双儿女给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创伤久未平复,整个家庭坠入了痛苦深渊。张某则背负着更多的悔恨和自责,压得他透不过气来。
  这样的情况让家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加揪心,为了能够让张某及其家庭重新振作起来,定襄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蒋村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山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求,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的犯罪类型、犯罪原因及其思想、行为、心理特征,结合家庭走访掌握的具体情况,为他量身定制了以心理疏导、教育帮扶、就业帮扶为主的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反复与其谈话交流,着重开展心理疏导,更深入全面地了解了张某。工作人员在谈心谈话中反复劝导张某:“交通事故给你和你的家庭带来很大影响,两个孩子走了,他们那么聪明懂事,也一定不愿看到自己的亲人一直悲伤和消沉下去。你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是妻子和父母的精神支柱,必须坚强起来、振作起来,带着你的亲人们慢慢重回生活正轨。你和妻子还年轻,等你们身体和精神调养好后,还可以再要个孩子,一定要让你们的人生重见光明,既为了逝去的孩子,也为了活着的人。”通过多次谈话和心理疏导,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慢慢地有了变化,开始主动和工作人员说话、交流、沟通,渐渐敞开了心扉。
  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政策、防火防疫、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教育帮扶,尽力帮助张某提高矫正质量,重燃生活信心。工作人员经常组织张某等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如打扫公共场所、开展森林防火和正常社会安全排查等,逐步增强其社会责任感。渐渐地,张某能够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各项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并且经常帮助文化程度低的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学习任务。
  在帮扶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到张某是计算机技术专业大专学历,便想办法从张某所学专业入手,在征得张某和另外一名矫正对象安某的同意后,让他们“结对子”在同一公司工作。通过互助帮扶,张某从开始的被动接受矫正转变为积极主动矫正自我,开始真正意义上“重启”自己的人生。

真诚关爱 “有温度的社矫”换来“新生”

  伴随社区矫正工作的不断深入,一天,张某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后,对司法所所长牛建锋说:“加工法兰的机床工作时很容易产生飞屑,经常伤人,尤其容易飞到眼睛里,对工人产生伤害。”他通过观察研究,想研制一种防止飞屑罩,用以避免工作环境对工人造成意外伤害。
  蒋村司法所所长牛建锋听后非常高兴,便鼓励他:“你的想法很好,我支持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来找我,不要害怕,大胆尝试。”经过张某的不懈努力,一段时间以后,防飞屑装置基本成型。看到张某面对生活燃起的“火苗”,牛建锋和工作人员鼓励张某尝试申请国家专利。
  经过数月时间,多次修改提交方案,张某终于在2021年5月17日成功取得国家级知识产权局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张某非常激动、精神振奋,这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非常欣慰,这一刻,大家都感受到张某彻底站起来了。
  在一次定襄县社区矫正中心集中教育学习的机会下,张某得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致力于维护儿童权益的联合国机构,毅然选择加入其中。经过其自身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张某最终如愿以偿地加入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我想用余生,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张某哽咽地声音饱含了真情,他用心用情回报着来之不易的“新生”。
  随着张某对生活越来越有信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趁热打铁”,鼓励张某做更多“有意义的事”。2022年春节期间,张某向蒋村司法所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加入忻州市人防青年救援队的意愿。后经过蒋村司法所和定襄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批准,张某正式成为忻州市人防青年救援队的一员。
  经过一段时间的知识培训和体能训练,张某顺利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救援人员。哪里发生灾情、哪里人员遇险,张某都冲在救援一线,一方面运用过硬的救援技能及时帮助受困人员,一方面在解救受困人员时大力进行安全宣传……在张某入队的这段时间里,许多人都知道忻州市人防青年救援队里有个“好小伙”。张某不仅得到了队长和队友的好评,更获得了被救助者的赞誉。
  与此同时,张某还在救援工作中更深刻地感触到生命的脆弱。在得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支持后,张某下定决心拨通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的电话。经过详细咨询,最终庄严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者。”
  在张某的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卡附属函上有这样一段话:器官捐献是一项奉献人间大爱、挽救他人生命,服务科学发展,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崇高事业。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是大爱奉献精神的体现,是思想进阶的升华,是无比高尚的行为。
  “这是我这一生,做得最有意义的事。如果……”张某眼里有光,这是一位父亲的庄严承诺。
  “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只不过是从头再来……”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故事,让我们感受到了“有温度的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真诚关爱、用心帮扶,为社区矫正对象重塑人生。

  本报记者王雪 通讯员冀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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