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人民法院

房屋买卖闹心 倾情调解暖心

太谷区法院联合工商联一站式解纷

  本报讯(通讯员白兰)近日,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借助“法院+工商联”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2年2月,霍某通过某房产中介以46.8万元的价格,购得太谷区某小区王某、石某夫妻共有的房产一套,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同年7月28日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若违约,则按照购房款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到了双方约定的过户期限后,霍某多次联系王某夫妇及房产中介,房产中介也多次与王某夫妇沟通,均未能得到解决。今年2月15日,霍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夫妇告到太谷区法院,要求王某夫妇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支付违约金46800元。在法院指派下,2月17日,晋中市新晋商联合会民商事调解委员会委派调解员李勇进对该案件进行调解。
  2月18日,调解员主动联系当事人及房产中介了解情况,厘清纠纷发生的原由。在询问霍某时,霍某情绪非常激动,说对方总是以妻子住院、亲戚家办事等理由推脱,现在又称女儿生病在北京接受治疗,其妻子石某因照顾孩子,无法配合过户,搞得自己都无法辨别王某所言之真伪。况且霍某婚期已定,着急用钱,就等房子过户后拿着房本办理抵押贷款。霍某以《房屋买卖合同》为依据,要求王某夫妇必须马上配合过户并支付违约金,否则一切免谈。
  随后,调解员又与王某交流,王某称其女儿确实生病了,刚在北京做了脏器移植手术,他爱人需要24小时照顾无法脱身,故不能回来配合。当谈及为何三番五次制造谎言时,王某含泪说,因女儿正值青春年华,为了不影响孩子将来的幸福,不想让外界知晓此事,所以编了很多谎言。女儿目前处于术后排异期,这样做也是为了拖到孩子脱离生命危险后,再让妻子回来配合办理过户事宜。为了验证王某所述是否属实,调解员拨通了其女儿主治医师的电话,也通过与其妻子石某视频证实了王某所言属实。
  了解清楚双方的苦衷和诉求后,调解员做了大量沟通、说服工作,希望双方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抱着真诚解决问题的心态协商沟通,并在法官的指导下,提出了两套调解方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方案一:王某夫妇于10月7日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将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全额将房款退还霍某。方案二:王某夫妇于10月7日前未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则自愿从9月开始,每延迟一日支付霍某违约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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