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潜江市园林街道江汉大市场某门面发生火灾。
消防车赶往现场途中,两辆私家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挡住其去路。关键时刻,现场群众伸出援手合力抬车为消防车让路。最终,在群众的协助下,消防救援车辆得以顺利通行,火灾被成功扑灭。
事后,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对两位私家车车主朱某、聂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本刊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