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薛思洋)近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太原二监监内法庭集中审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并在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类罪犯减刑案件时,邀请了10名太原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列席旁听案件审理,主动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全过程“晒”在阳光下。
经过庭前全面审核证据,合议庭对减刑案件的罪犯、证人等进行发问,并重点询问了减刑罪犯的财产刑履行、改造表现。太原西峪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刑罚执行机关出示的证据材料及其他相关情况,对刑罚执行机关、罪犯本人及证人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出庭意见。管教民警对审判长的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并就监狱提请减刑程序等进行了举证。
减刑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具有重要意义。为解决减刑假释案件中审判功能弱化等问题,太原中院坚持问题导向,出实招、施实策、求实效,通过建立“强公开、强庭审、强教育、强衔接、强回访”的“五强”机制,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