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凌蕊苹 刘夏妮)近日,阳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采用“刑拘直诉”的方式,一天内完成了一起盗窃案的受案、送达、开庭、宣判程序。该案从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再到法院判决,也仅用了5天时间。
5月1日11时许,被告人崔某某翻窗进入被害人吉某某家,窃取了吉某某钱包内的450元现金。案发后,赃款已退还,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阳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某入户盗窃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应予依法惩处。该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崔某某认罪认罚、具有坦白情节、已退还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以及曾有多次犯罪前科等情节,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刑拘直诉”审理模式,是一种刑事案件的速裁、快速办理模式。司法机关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活动,全程简化,使公检法联合启动“快捷键”,促进侦查、起诉、审判环节的快速流转,在法定期限内快诉快判,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