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社会治理

让矛盾化解在法治化轨道上

阳泉市检察院“三项机制”同步开展出实招见实效

  炎炎夏日,草木葱茏。7月25日,记者跟随全省“化解矛盾纠纷、助力转型发展”调研采访团来到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实地感受该院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
  治罪与治理并重。近年来,阳泉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依法创新,能动履职,积极构建“信访矛盾隐患+案件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多元矛盾化解机制,以检察之力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上半年,该院共接到群众来信108件、来访72件。其中刑事申诉8件,已办结3件;民事行政申请监督46件,已办结14件;举报控告类线索6件,12人为咨询相关法律问题或不属于该院受理范围;来信的36件,主要以控告举报类线索居多。

多措并举
让信访工作可解可控

  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家门口”的调查研究。阳泉市检察院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该院努力保障信访群众的基本信访要求,提供纸笔、印泥、热水等物品;针对一些群众因信访事项在工作时间内不能处理完毕又不方便回家的情形,还提供午餐及休息区,确保零风险信访。该院所有来信来访全部做到“七日内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回复答复率100%。
  为了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该院对来访群众耐心接待,释法说理,做到信访矛盾本质化解。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来访群众进入司法程序。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详细告知来访人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度,说明应该走的法律程序,避免乱打乱撞、缠访闹访、长期信访。
  该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控告申诉案件。为此,制定出台《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院领导办理信访申诉案件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办,防止矛盾上移,信访上行。截至目前,院领导办案8件,办理信访申诉案件率为100%。
  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2022年5月,阳泉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制作《信访律师值班工作职责》等公示牌,邀请律师每周二坐班检察机关接待来访群众,共同释法说理。今年以来,坐班律师共接待来访群众22人次,化解信访矛盾4件,参与检察院简易公开听证会8件,取得了明显的办案效果及良好的社会效果。

公开听证
让司法公正可知可见

  “我们花钱买房,未办理网上备案登记,结果因卖家与他人有债权债务纠纷,导致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目前民事法律救济途径都走完了,我们不仅面临钱房两空的局面,甚至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控告人杨某向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控申部门递交相关证据材料,认为卖家安某涉嫌诈骗罪,申请检察院对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监督。经过严格审查,检察官认为该案涉及民刑交叉,案情复杂。
  以公开听证促公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针对杨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一案,城区检察院特邀3名律师听证员、两名人民监督员、两名公安机关代表,通过中国检察听证网采取公开直播听证会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一场复杂、难辨的案件,最终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老百姓遇到争议,往往喜欢找人评理,检察机关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各方坐下来‘打开天窗说亮话’,尽最大可能帮群众解决困难,让群众带着诉求来,揣着满意走。”检察官在听证会上说。
  坚持“应听证,则听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阳泉市检察院积极建立听证员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听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公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
  上半年以来,阳泉市两级检察院共举行216场公开听证会,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与此同时,阳泉市两级检察院全面推行简易公开听证制度,积极探索开展上门听证,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司法救助
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及时为民纾困解难。阳泉市检察院在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的同时,以司法救助为抓手,为因案致贫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彰显了检察温情。
  “感谢检察官,在我走投无路的时候通过这种形式给予我关怀和帮助……”申请人韩某在拿到救助款时激动地说。
  原来,早些年韩某因无房居住,向当地申请了用地建房,结果阴差阳错房屋没能建成,韩某认为是原孟县土地管理局的处理方式不当,起诉后,韩某不服判决,向阳泉市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该院查明,韩某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无法通过诉讼程序获得损失赔偿。但在调查期间,检察官了解到韩某属于特困户,完全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经过努力,为其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检察官的主动作为,让韩某非常感动,明确表示会息诉罢访。
  阳泉市检察院成立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组,由检察长亲自指挥、亲自安排、亲自审批,制定全年工作目标,加强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和司法救助线索的移送,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办案执行标准,同时加强对各县区检察院的司法救助业务指导,共同提高司法救助率。
  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68件,救助人数68人,救助金额47.3万元,其中,阳泉市检察院办理8件8人,发放救助金23.5万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阳泉市检察院党组的持续带动下,各级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社会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

  本报记者杨锐 关振瑛 魏巍 孔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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