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民企利益”的锦旗,这面锦旗传达了当事人对执行法官在跨省异地办案中耐心高效调解、尽心尽职尽责的感激之情。
2021年6月6日,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了《铁矿代理筛分合同》,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对被告的1049铁矿进行了筛分加工,筛分加工的总作业量为10.4万余吨。2022年4月19日,被告出具结算单,结算单载明总筛分费用为83.9万余元。2022年6月22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万元。原告多次催要余款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筛分费63.9万余元及违约金19.1万余元。
因本案原告系该院辖区企业,被告系山东某地企业,且本案诉讼标的较大,为了不影响原、被告的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化解纠纷,本案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并制定调解预案,力求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然而调解工作并不一帆风顺,被告一方面对原告筛分加工质量提出质疑,另一方面称企业资金紧张,无能力支付原告筛分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承办法官于是转换思路,决定到被告公司住所地,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细致了解,并当面调解。经过千里奔赴,承办法官辗转至被告公司住所地,在了解企业情况的同时,当场对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减少诉累、长远合作等角度看待问题。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说理引导下,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如数支付相应筛分费、原告放弃部分违约金。该纠纷成功化解,大幅缩短了办案周期,高效的调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通讯员王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