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河津公安城区中心派出所成功化解5起纠纷

  本报讯(记者张二红 通讯员崔志攀)在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期间,河津市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坚持“应调尽调,处置在早、化解在小”。连日来,该所化解劳资、经济、感情等纠纷共计5起,全力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8月11日22时37分,城区中煤华晋工地大门处有人疑似轻生,值班民警卫丽强迅速带队出警。经了解,原某吉给中煤华晋工地安装窗户,未结算工钱,企图通过极端方式索要。随后,民警立即联系了中煤华晋负责人王某林及老板李某。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8月12日21时许,李某峰到吴某鹏经营的奶茶店索要工资时,双方发生争执。经民警柴云峰协调后,吴某鹏当场支付了李某峰工资,双方达成和解。
  同一时段,张某磊与杜某龙在城区某滑冰场因琐事发生争执,为此双方报警请求处置。经民警柴云峰协调后,杜某龙带张某磊到医院进行了检查,确定身体无恙,双方互相谅解。
  8月13日凌晨2时许,李某东因与魏某梅存在经济纠纷,在魏某梅楼下打电话并喊叫,影响了周围居民的休息。民警柴云峰迅速出警,了解情况后,对李某东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8月13日19时许,卫某与孟某娜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赵某龙在劝解过程中,眼部被卫某打伤。经民警阮伟协调,双方都有和解意愿,三人遂被带回所内。最终,卫某赔偿了赵某龙医疗费用,赵某龙对卫某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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