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文博)近日,吕梁市司法局印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的通知》,对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专项行动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及时注销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执法证件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精神和严格执行省委专项行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专班“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人员专职专岗”要求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执法证件管理监督职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要明确职责,发挥执法资格监管合力。行政执法机关具体负责执法证件的日常动态管理,要按照行政执法人员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监督)岗位实际,及时提请注销执法证件,坚决杜绝工勤人员、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等不符合行政执法(监督)资格条件的人员申领执法证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各行政执法机关要统一思想,提升站位,确定专人,开展梳理,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台账,及时提请注销不再符合持证条件的人员证件,确保执法人员队伍精干高效。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的规定,从资格审核、报名考试、证件管理、举办培训、规范执法和建章立制等各个环节履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主体职责,动态调整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