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人民法院

祁县法院13年催款“马拉松”终得解

  本报讯(通讯员韩旭峰)近日,一位耄耋老人将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亲手送到了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怀平的手中,表达她对执行干警十几年如一日坚持帮她把血汗钱要回来的感谢之情。
  2010年,被告李某以其存放煤炭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原告李奶奶借款15万元,并约定利息。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经多次催要,李某仅偿还3万元本金后便分文未还。无奈之下,李奶奶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偿还李奶奶借款本金12万元及相关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在建设银行有工资发放,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将其工资予以冻结。
  法院扣划工资既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还要为被执行人预留一部分生活费,承办干警闫坚强等从未间断,不厌其烦地敦促、执行。更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次到法院领取案款,闫坚强都要护送腿脚不便的李奶奶直至离开法院。
  今年8月,祁县法院开展新一轮的清理执行积案行动,李怀平把该案列为重点案件,多次叮嘱案件承办人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实现案结事了。经过执行干警的努力,时隔13年终于让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全部得以实现。李奶奶拿到最后一笔执行款后含泪说道:“压在我心上的一块沉重的石头终于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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