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旻)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实施意见》。今年年底前,在部分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件事”“综合查一次”试点。2025年年底前,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监管协同联动机制,做到监管“无处不在”“无事不扰”。
对食品、药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以及网络安全等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领域,有关部门梳理形成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重点事项。
“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过程中,各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以高效管好一件事为目标,针对同一区域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或者同一部门涉及跨领域、跨层级监管的同一类监管对象,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梳理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积极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
同时,精简整合抽查事项,减少对市场主体的干扰。对同一市场主体一段时间内多次被检查等情况,通告有关部门核查,防止发生多头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