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勇强 通讯员李丽)“一家经营正常的饮业公司,用水量竟然为0!”不久前,在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下,和顺县某饮业有限公司终于缴纳水资源税及滞纳金共计154000.69元。
案件源自去年10月初,和顺县检察院在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中,通过调取全县取用水数据分析后,发现该县某饮业有限公司自2022年以来取水量为0,但是通过查询该饮业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
经调查核实,检察官发现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2021年4月以来虽然核定水量但未缴纳水资源税,在2022年1月取水计量设施发生故障后运行不正常。
2022年10月,和顺县检察院根据查办线索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送达《立案决定书》,要求相关单位履行监管职责,督促该公司按时缴纳水资源税。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取证情况以及法律适用等作了详细介绍,并就发出检察建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说明,相关行政单位对案件中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作了说明,并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和顺县某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承诺按期缴纳税款。
经水资源计量单位对该饮业公司取水量进行核定,征税机关收到计量单位反馈后,确定了应征收水资源税额,但该公司拖欠的税款迟迟不予缴纳。今年3月20日,和顺县检察院向征税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征税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经履行通知、催告、强制执行等法定程序后,该饮业公司仍不缴纳税款,因该公司行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征税机关将案件移送至和顺县公安局。
在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不久,和顺县某饮业有限公司终于缴纳了全部的水资源税及滞纳金。
近年来,和顺县检察院能动履职,剑指水资源税监管漏洞,以追缴水资源税为切口,通过追缴水资源税守护国家利益。同时,积极促进水资源税计量单位、征收单位完善日常联络机制,疏通水资源税征收堵点,在水资源税的计量、征收等方面加强信息互通,形成水资源税收保护和监管的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