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涉企案件过程中,文水县人民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公司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公司生产方面带来的影响。近期,该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件涉企案件,两家企业握手言和。
吕梁某贸易有限公司因与山西某煤焦有限公司某煤矿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于7月6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590.7万元。
本案的被执行人山西某煤焦有限公司某煤矿是文水县的一家大型煤焦企业。执行法官对该案件十分重视,立即开展网络查控及传统查询,同时将被执行人负责人传唤至法院。该负责人称目前企业经营有些困难,所以没有按时履行法律文书义务,但为了能尽快支付案涉款项,已经多方筹措资金,希望法院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暂时不要冻结银行账户。考虑到企业的实际困境,文水法院决定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坚决防止因违法执行、过度执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企业充分沟通,消除了误解,申请执行公司也了解到被执行公司的难处,同意采取分期方式履行执行款项。山西某煤焦有限公司某煤矿与申请执行人吕梁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分3次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目前,两笔款项共计360万元已全部履行完毕。
通讯员李耀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