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魏巍)你听说过“听话水”吗?据说喝下它后不仅会让人“听话”,而且可以任人摆布。11月1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走私新型毒品“听话水”案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我省首例走私麻醉、精神药品的涉毒犯罪案件。
2022年7月,被告人王某通过QQ、微信等软件,在明知“听话水”具有致幻功能、属于违禁药品的情况下,仍以880元的价格从境外网购了“听话水”。同年9月8日,公安机关在某产园区项目部将收取上述包裹的王某抓获,现场查获伪装成按摩精油萃取精华的液体一瓶。经鉴定,查获液体中检出了γ-羟丁酸成分。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王某进行了针对性讯问,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新型毒品危害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有力指控犯罪,充分释法说理。被告人王某当庭落泪,认罪悔罪。
合议庭经休庭评议,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及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省、市人大代表、省检察院重罪检察部门负责人、太原海关缉私局侦查员、太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以及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官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
检察官提醒
“听话水”是以第三代毒品为主原料的软性毒品,之所以将其命名为“听话水”“失忆水”“神仙水”,是因为该类毒品非常易于伪装。其主要成分γ-羟丁酸,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又容易溶于水和酒精的中枢抑制剂,也有白色粉末、药片和胶囊等剂型,在饮料、酒水中添加后很难被察觉。因此,它成为了许多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优选”之一。广大群众特别是女性群体要增强防范意识,在社交场合警惕陌生人提供的饮品,万一不幸“中招”,应保持冷静、及时报警,保护好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