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侯马市浙江商会代表被救助人胡大姐,为侯马市人民检察院送去一面锦旗,对该院司法救助工作表示感谢。
被救助人胡大姐一家原本是浙江来侯务工人员,其丈夫在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中死亡。法院虽判决被告人承担经济赔偿57万余元,但因其无经济赔偿能力,导致胡大姐至今未收到任何赔偿,本就清贫的生活陷入困境。
案发后,胡大姐家因案致贫的不幸遭遇引起了侯马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的关注。检察干警第一时间了解案件相关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经过严格审查,该院发现胡大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及时报至侯马市委政法委,为其争取到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胡大姐一家的现实困难。
救助金只能解燃眉之急,要让胡大姐一家重拾信心,还需要长期关怀。该院联合市妇联对胡大姐家进行定期回访,持续跟踪其生活动态,并及时了解胡大姐女儿在外务工情况,表示如有需要将对其进行就业帮扶,实现从“一次救助”到“长期关爱”转变、从“输血式”救助向“造血式”帮扶转换,切实为困难妇女撑起了司法救助的“暖心伞”。
狄红生 陈纪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