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明知故犯 家中存烟花被拘留

  小伙在居民楼里储存烟花,还未销售即被抓。近日,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巨轮派出所对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高某依法处以10日拘留。
  10月25日,中车社区的义警在夜间巡查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将大量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搬到一栋住宅楼里。巨轮派出所民警收到线索后立即赶到现场,在业主高某家中发现97箱烟花爆竹。
  据违法行为人高某交代,自己从湖南浏阳花5万余元订购了这批烟花爆竹,打算在太原市销售,当天刚收到货。他承认,自己知道太原市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想钻空子赚钱。目前,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其储存的97箱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本报记者关振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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