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立宪为民话甘泉(上)

——拜谒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旧址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一行四人,怀着渴望之情,拜谒了仰慕已久的新中国宪法研究起草地——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法研委”)旧址。它位于山西省吕梁市临县城东2公里的临泉镇后甘泉村。从太原出发,驱车沿着青银高速公路向西行驶,约2.5小时就来到了后甘泉村。
  到达后甘泉村村民委员会院内时,工作人员正在紧锣密鼓地布置和完善宪法宣誓广场,东道主为我们介绍起中央法研委在后甘泉村起草宪法的情况。在新中国宪法起草资料陈列室,那一幅幅珍贵的图片,一段段厚重的文字,把我们带入新中国成立前那个鲜为人知的战线。
  1946年6月,中央书记处决定在边区宪法研究会基础上成立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由林伯渠等12名委员组成。法研委内部设宪法组和法制组,共100多人。
  中央法研委成立后,首先协助中共中央西北局有关同志,研究和起草陕甘宁边区宪法草案,至同年11月基本完成。
  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法律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明显。1947年1月,中共中央指示中央法研委起草一个全国性的宪法草案,并要求在5月1日前完成。于是,起草宪法草案便成为这一时期中央法研委的重要工作。
  1947年3月7日,谢觉哉等中央法研委、中央法制委人员从延安杨家岭出发,向黄河东岸山西省的吕梁山转移,于3月22日来到了临县后甘泉村。在这里,中央法研委别称“中央后委七大队”,对外代名“联大工学队”。
  宪法起草的过程,始终得到党中央的领导和关怀,起草组多次向中央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中央领导作出指示,要求起草宪法要注重时代性、阶级性与群众性。宪法必须请边区同志多研究,多提意见,成为边区自己的东西,要冒出泉水才有用,泼的水是无用的。外来同志尽泼水之力是需要的,但必待它自己冒出泉水。根据中央意见,谢觉哉主持进行了六次大的修改。
  宪法起草组的同志们年事已高,年龄均在六旬以上,但他们精神如炬、信念如磐,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精力投入到草宪工作中。他们还坚持民主辩论原则,有时争得面红耳赤,相互批评很厉害。
  谢觉哉在日记中详细记载了在后甘泉村起草宪法的情况。谢觉哉在后甘泉村创作的诗也真实、形象地再现了草宪工作的场景,以及革命的浪漫主义精神。谢觉哉在《甘泉即事》中写道:“十老年逾六百秋,共编大法共研修。王充思远能精进,谢傅情闲未敏求。”
  立法工作者在后甘泉村先后起草了后甘泉初期宪草初稿和后甘泉后期宪草初稿,以及民法、刑法、土地法等法律草案,并研究新民主主义法律问题。后因诸多原因,该草案未能最终定稿。但是,它为后来起草、制定新中国宪法提供了思想准备、理论准备和人才知识储备,以及一定的理论支撑和经验借鉴。
  1948年3月24日,中央法研委人员离开后甘泉村向河北省转移。3月30日,谢觉哉心潮澎湃,思绪万千,作《别甘泉》诗一首:不是桃源别有天,依依桐柳护甘泉。临城古戍湫河曲,许作行窝恰一年。檐前会议胜天壇,战绩民情抵掌间。事实思维求一致,几回争辩几回删。经验还需学理俱,先为批判后乘除。老知不足缘临事,相约朝朝补读书。赖有当前事实师,请来评定意纷歧。复查学习经三月,始悔无端路走之。

马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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