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沁源县司法局“四个抓实”实现矛盾不上交

  本报讯(赵理娜)近年来,沁源县司法局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坚持做到“四个抓实”,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抓实组织建设,形成重点突出、全面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沁源县司法局纵向建立以县级联合调处中心为龙头、乡级矛盾调处工作站为中枢、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前端的三级联动调解组织体系,横向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实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
  抓实队伍建设,努力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队伍。该局选聘38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党员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每个乡镇至少2名专职调解员,打造了一支坚强有力的专职调解队伍。
  抓实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参照《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规范,确保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展。统一制订下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从申请、受理、笔录、调解协议书等基本文书抓起,统一格式、统一要求。
  抓实衔接联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质化解。该局深入推进诉调、公调、访调对接工作,在法院、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用5名专职调解员全面进驻,全县司法所与派出所实现联调联动全覆盖,通过警司联调、诉前调解等方式,推动大量案件在前端快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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