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为避处罚卸车牌 糊涂!

  12月9日下午,高速公安交警四支队十二大队在隰县收费站开展违法查处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轿车引起了民警注意,当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上前询问时,该车驾驶人翟某一直狡辩称车牌丢失,已经报备当地派出所。然而民警要求其出示报警记录和证明时,翟某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为进一步核实车辆信息,民警打开后备厢进行检查,未发现该车号牌。经民警严厉警告和耐心劝导,翟某坦言,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抓拍,平常不出远门就不悬挂车牌,而自己的车牌一直放于家中且马上让家人送来。
  按照相关规定,驾驶人翟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事后,翟某在民警的帮助下将机动车号牌安回了车上。

本报记者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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