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综合

“督考述”一体实施释放新活力

吕梁推动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聚焦市县法治建设现状,充分释放法治建设活力,2023年以来,吕梁市积极探索法治督察、法治考核、年终述法一体实施新模式,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市县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优化整合法治资源,吹响法治建设“集结号”。“把年终述法纳入法治督察的规定动作,将述法与督察的结果作为法治考核的重要依据。形式上法治督察、法治考核、年终述法一并组织,内容上把法治督察重点、法治考核细则、年终述法内容予以高度融合。”中共吕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一体实施法治督察、法治考核、年终述法工作细则》的起草说明,对一体实施进行了高度概括。此次吕梁市将三项工作有机融合,全面整合依法治市人力、物力等各项资源,集中工作力量一体实施,充分发挥了法治督察的利剑作用、法治考核的导向作用、年终述法的评价作用,形成了“1+1+1>3”的工作合力。
  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传递法治建设“轻音乐”。据了解,一体实施不是机械式的工作叠加,而是最大程度削减重复的考核报告任务,突出法治工作重点任务,既为干部减负,又为实干赋能。吕梁市瞄准基层“考核加码”“表现在基层,根在上面”等问题,以“1+1+1=1”的工作体量,切实支持保障基层法治队伍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投身法治建设工作中。
  深化部门协作配合,谱写法治建设“协奏曲”。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吕梁市委依法治市办注重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配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将一体实施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作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该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市相互贯通,建立信息共用、结果共享机制,发挥监督综合效用,推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督考述”一体实施,充分释放了市县法治建设活力。近年来,吕梁市获评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市“小切口、有特色”立法经验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汾阳市‘法+智’强化城市管理”“文水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新模式”“临县‘三治五和’基层治理”“岚县法治助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一批基层法治经验成果不断涌现,共同书写了高质量建设法治吕梁的美丽篇章。

本报记者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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