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版:综合

大同市司法局出台暂行办法奠定制度基础

  本报讯(记者宋建峰)近日,大同市司法局经广泛征求和深入讨论研究,制定出台了《大同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为有效规范派驻民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该《暂行办法》共六章二十三条,对选派监狱戒毒民警日常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组织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规范日常管理。明确派驻民警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期间,由派出单位和派驻单位共同管理,以派驻单位管理为主。派驻民警应当严格执行派驻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向派出单位和派驻民警工作队书面汇报工作情况,并对不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的民警实行召回制度。二是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明确以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把好“三个关口”,提高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确保考核质量。三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民警挂职工作期间原任职级职务以及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等待遇不变,派出单位按照管教一线标准为派驻民警发放津补贴。派驻单位负责落实派驻民警办公场所、办公设备,报销派驻民警挂职期间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暂行办法》的出台,充分发挥了派驻民警的职能作用,强化了管理考核措施,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推进了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为推进大同市社区矫正工作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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