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兰锋)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社区矫正监管质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近日,朔州市朔城区司法局联合朔城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
会上,朔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宣读了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的撤销缓刑裁定书的典型案例,并向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法中管理矫正对象的相关内容以及矫正对象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向矫正对象明确了在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纪律、规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朔城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平德从社区矫正对象思想认识角度出发,告诫他们不要存侥幸心理,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特别要加强法律方面知识的学习,珍惜矫正机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使得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对违反管理规定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也有了更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