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太原市消协发出消费警示:谨记四个要点 装修提前避“坑”

  本报讯(记者关振瑛)装修是消费者购买新房后必不可少的环节。为避免消费者在家庭装饰装修消费方面出现装饰企业“卷款跑路”、不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以及施工质量不满意等问题,3月11日,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装修时记住细甄别、签合同、重环节、留凭证4个要点。
  细甄别。消费者在选择装饰企业时,应仔细考察经营者的资质、业内信誉、从业时间、企业服务,警惕各种低于行业成本的“优惠陷阱”“卷款跑路”。
  签合同。消费者应要求家装公司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仔细核对合同条款内容,重点关注施工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后期维修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如有附加条款也要一并写进合同,杜绝出现歧义和模糊不清的合同条款,避免在合同生效后产生纠纷。在装修过程中,如遇合同事项变更,应尽可能与装修单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重环节。消费者要谨慎支付装修款,按项目完成的进度逐项支付装修款。广大消费者应谨慎交付定金,不要轻易相信商家“定金可退”的承诺,应签订规范合同,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从源头规避装修风险。发现问题后及时提出要求,验收合格后再付款。尾款要在装修装饰工程全面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留凭证。消费者在向装饰企业支付装修款项后,要索要盖有装饰企业名称印章的正规发票,并注意妥善保管合同和付款凭证。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应积极与商家协商,依法提出合理诉求。协商不一致时,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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