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慧芳)为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永和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永和红军小学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检查重点围绕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通过检查,督促校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做好食品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食品原材料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材料,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今后,该院将重点以排查涉未成年人食品卫生安全领域公益诉讼线索为切入点,加强校园食品药品安全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构建“检察监督+市场监管”食品卫生安全保护堤坝,确保校园“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