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人民法院

吕梁中院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本报讯(记者李婧)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公布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其中,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榜上有名,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吕梁中院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培育机关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该院不断加强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设立反食品浪费管理岗位,制定严格管理制度,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细化具体措施,并做好厨余垃圾处理,就餐时提倡干警勤拿少取,杜绝铺张浪费,重视对节约粮食的日常宣传。办公室强化用水管理,对公共热水器统一进行安装电控定时器、加强用水管网和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尽可能利用雨水养护绿地。同时,该院调整公共区域的通道照明时间,采用声光控制,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安装LED灯具、杜绝白昼灯,积极降低电能损耗,努力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该院还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关注国管局、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微信公众号,观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等相关活动;充分利用机关大门、办公楼大厅、机关食堂等多处公共区域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片;利用午餐时间单位干警人员较为集中的有利特点,设置专门宣传点、放置宣传倡议单及定制宣传节能扇、摆放宣传周招贴画展板开展活动,全面营造出节能降碳、绿色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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