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是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法官吗?你们之前发布的贺某某悬赏公告,我有他的线索……”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执行值班电话接到这样一通来电。原来,王某某与贺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离石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收到已生效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贺某某未按时还款,且王某某多次向贺某某索要欠款无果,申请人王某某遂向离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贺某某不仅不主动履行义务,更采取不见面、不接电话的方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后更是直接失去了踪影,本案承办法官经查询,被执行人贺某某在法院另一执行案中同为被执行人,遂与另案承办法官沟通,但仍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贺某某,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推进案件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于2023年8月向法院提交了悬赏公告申请,离石法院第一时间将悬赏公告在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悬赏公告一经发布就被多次转发,有效提升了其扩散力和影响力。
今年3月26日,承办法官接到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称,贺某某将会乘坐当日13时30分的火车从离石出发去太原。承办法官立即联系王某某,让其中午到达火车站协助辨认贺某某。为避免错过贺某某,承办法官于12时到达火车站,并在12时49分找到贺某某,成功将其从火车站拘传至法院。
在回法院的路上,承办法官耐心对被执行人释明法理,阐明利害关系。贺某某迫于执行压力,当场将欠款全部偿还完毕,离石法院向其处罚200元以示惩戒,此案圆满执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后,承办法官迅速联系另案承办法官,最终被执行人同为贺某某的另一执行案件也圆满执行完毕。同时,举报人因向法院提供的线索经调查属实并执行到位,被给予悬赏奖金2000元奖励,并对其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本报记者李婧 通讯员宋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