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人民法院

一波三折 反复“失约”如何破局

晋中中院全力化解涉民生执行案

  3月27日上午,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医疗管理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及代理律师共同出现在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一派和谐的景象。而就在前不久,双方正因为工程项目互不相让、对簿公堂。

剑拔弩张 陷入僵局

  2019年5月,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医疗管理公司签订了医疗康健科研中心建设施工合同。然而这起公益性项目,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加之医疗管理公司和建筑工程公司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违约行为,导致工期延误,双方互相埋怨,最终形成诉讼。法官在审判阶段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此时继续履行合同又对双方均无益处。
  2020年5月,晋中中院判决解除合同,由医疗管理公司支付建筑工程公司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及违约损失等费用1000余万元,由建筑工程公司向医疗管理公司支付违约金160余万元,双方款项折抵付清后,建筑工程公司撤出工地移交给医疗管理公司。宣判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于2022年3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双方讼争告一段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依然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建筑工程公司派工作人员驻扎在工地,大有“得不到执行款决不撤兵”之势。医疗管理公司坚持要求撤场,并表示会用一个月时间融资筹款付清款项。双方因缺乏互信,一时陷入僵局。而在此时,强制执行工作也遇到困难:执行到位340多万元后,医疗管理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成为其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这部分财产的预估价值近7000万元,一旦被依法拍卖,虽然能够全部兑现建筑工程公司的胜诉权利,但是对于医疗管理公司而言,不仅前期的投入血本无归,后期的企业运营也会举步维艰。

谋划破局 趋于缓和

  如何书写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新时代答卷,实现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极大地考验着司法的智慧、法官的能力。案件很快引起晋中中院党组的高度关注。
  在认真听取执行法官王新明具体汇报的基础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原占斌明确了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要求,给出了促进执行和解的指导意见,对案件后续的执行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晋中中院执行团队多次前往项目工地勘查调研,组织双方协调和解,想方设法增进当事人彼此信任、互谅互让,敦促双方尽快履行各自义务,缓和气氛。
  为了帮助医疗管理公司融资成功、及时偿还所欠执行款项,执行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权限内,不止一次会见潜在投资人,了解投资人的经济情况,为投资人答疑解惑,积极助推融资成功。对于申请执行人建筑工程公司一方,执行法官给予同等的关怀和保护,反复沟通解释执行和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并说服被执行人一方以股权质押提供担保。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解除了对相关土地及在建工程的查封措施,建筑工程公司依约撤出了工地,医疗管理公司开始筹资还款。执行法官悬了许久的心终于放下来。

波折再起 协力止纷

  然而,就在医疗管理公司偿还500余万元后,剩余的一半款项又出现了偿还困难,和解协议的履行再一次出现违约。建筑工程公司提出了恢复执行原生效判决的书面申请。
  面对申请人代理律师不断的电话催促,执行法官从服务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企业利益的基本立场出发,在努力保障这一普惠民生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再度发力推动协商。
  今年3月初,执行法官再次来到项目工地,约请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团队,进一步掌握新的融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申请执行人诉求底线,从既有利于实现胜诉权益、又有利于支持民营企业、更有利于民生幸福的思想碰撞中,最终找到了共融点。双方当事人约定:3月31日前医疗管理公司向建筑工程公司清偿剩余款项。
  这一次,医疗管理公司没有“失约”。潜在的纠纷在恢复立案前“止步”,案件的结果令各方皆大欢喜,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执行局干警接过双方送来的4面锦旗,也一同融入双方的喜悦氛围中。“能够有这样的结果,除了院党组的鼎力支持、执行局的齐心协力,也应感谢双方律师团队的理解与协作。”双方企业负责人动情地说。
  该案的圆满化解,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温暖就在身边,是晋中中院近年来“善意文明执行”案件的典范。

通讯员卢琳山

分享到:

过往期刊

  • 第2024-04-08期

  • 第2024-04-03期

  • 第2024-04-02期

  • 第2024-04-01期

  • 第2024-03-29期

  • 第2024-03-28期

  • 第2024-03-27期

  • 第2024-03-26期

  • 第2024-03-25期

  • 第2024-03-22期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