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

狄仁杰秉公执法两例

  武则天主政期间任用了不少才俊,其中以狄仁杰为代表。狄仁杰是太原狄村人,于唐高宗上元二年(公元前675年)任大理寺丞,执掌刑狱,审理积案17000人,无一人冤诉。
  一、论砍皇陵树不可处死。武卫大将军权善才和另一位将军范怀义误砍了唐昭陵中的柏树,御史台将此二人的问题上奏高宗皇帝,请求将二人除名,而高宗盛怒,下令大理寺将权善才立即处以死刑。时值狄仁杰任大理寺丞管辖此案,他了解案情之后,上奏认为权善才的罪过不应当处死刑。高宗看了狄仁杰的奏疏十分生气,召来当面训斥说:“砍陵上柏树,致我以不孝,必杀之。”朝庭上的其他官员暗示狄仁杰赶快退出去,他却当面同高宗辩论起来。狄仁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难,臣愚以为不然。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昔汉文时有盗高庙玉环,张释之(汉代有名的清官)廷诤,罪止弃市。”“且明主可以理夺,忠臣不可以威惧。今陛下不纳臣言,(臣)瞑目之后,羞见释之、辛毗(史上清官)于地下。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又说:“古人云,假使盗长陵(汉高祖陵地)一杯土,陛下何以加之?”“今陛下以昭陵一株柏杀一将军,千载之下,谓陛下为何主?此臣所以不敢奉制杀善才,陷陛下于不道。”高宗听了仁杰的宏论,半天说不出话来,但气已消散,免去权善才的死罪。这个案例是狄仁杰刚正忠直执法风格和胆识的体现,指出以守法为最大尽孝这一宏论,实际上是为高宗平衡了尽孝和守法的关系。
  二、拒王命严惩权臣。狄仁杰在任大理寺丞职务时,发生过一起无人敢审理的案件,因为高宗皇帝一直不让大理寺插手此案。此案即是左侍御史郎中王本立依仗高宗和武后的宠信,犯罪昭著而横行无忌。狄仁杰接到控告,认为王本立有罪,要求高宗将王交大理寺审理治罪,高宗则坚持赦王本立无罪。狄仁杰不断接到控告,便在上书高宗的奏疏中指出:“国家虽然乏英才,岂少本立之类,陛下何惜此人而亏王法?必欲曲赦本立,请弃臣于无人之境,为忠臣将来之诫。”高宗见狄仁杰执法极严,才只好将王本立交付审判,为此朝野上下无不欢欣。狄仁杰就是这样为惩治权臣而敢冒风险,秉忠直之心,持公正执法之志,终于使王本立受到法律惩处。

山西法治文化建设研究会
  《山西法治报》社宣
王泽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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