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构建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切实提升执行活动和法律监督工作水平,近日,岚县人民法院、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并举行“岚县人民检察院驻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检察办公室”揭牌仪式。岚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鑫斌,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义平出席会议。法检两院执行工作和执行监督工作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岚县人民法院岚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常态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法检两院在执行活动法律监督中协作配合、案卷调阅、监督程序、推动执行等方面的职责与权限、工作方式和内容。与会人员就法检执行监督协作、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初步达成共识。
王义平指出,此次会议的召开,是法检两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期待的互动协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思想认识再上新台阶。两院要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凝聚共识,以高站位严要求促落实,形成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共建综合治理执行工作新格局。二要共同推动协作机制落地生效。协作机制的建立要在化解执行案件、兑现胜诉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中落实落地,取得切实成效。两院要积极发挥好、落实好《意见》,严格执行协作内容,强化担当精神,不断丰富和完善法律监督举措。三要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两院要开展常态化合作交流,强化执行工作协调配合力度,共同研究破解制约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难点、堵点,合力解决实现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薛鑫斌指出,法院执行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法律需要和现实需要,是提高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的重要手段。他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法院执行工作常态化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二要加强执行干警自觉接受检察监督的意识,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度、透明度;三要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依法执行,将每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办案效率置于法律监督之下,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四要强化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典型案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李鹏)